第9类电子防盗电话商标"艾我"商标转让
发表于:2016-03-08 阅读量:2895
第9类电子防盗电话商标“艾我”商标转让
注册号:15127770
商标名称:艾我
使用范围:计算机;时间记录装置; 复印机(照相、静电、热); 衡器;手提电话;卫星导航仪器;录音装置;电子防盗装置;眼镜;电池充电器
使用期限:2015年09月28日-2025年09月28日
价格:2.61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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